广西互联网金融企业自律宣言(草案)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众利益、
二、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以诚信为业务基石
三、积极接受监管和社会监督,主动公开信息
四、规范自身经营活动,全面防范管控金融风险
五、杜绝虚假宣传、抵制恶性竞争和行业不正之风
六、积极参与行业内外交流合作,推动行业自律与创新,共同为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稳定繁荣而努力!
通知:
广西互联网金融人气评选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广西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热烈响应,活动报名148家,通过主办方报名审核平台46家。目前活动主办方已对其中三分之一的平台进行了走访交流,走访过程中绝大部分平台负责人提出建立行业自律与协助交流的需求,主办方根据前期交流的内容和各家企业要求,草拟了《广西互联网金融企业自律宣言》(草案)及广西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供各参评单位及所有广西互联网金融企业参考。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献言献策,共同推动广西互联网金融行业成长发展。
广西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秉承"承担社会责任、规范自律、协作分享"的基本方针,为维护广西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正常秩序,规范互联网金融业
服务,避免不正当竞争,依法促进和保障互联网金融行业持续、
健康发展,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广西互联网金融行业是指从事但不限于在广西境内经营或注册的P2P网贷平台、众筹、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在线金融产品销售、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的总称。
第三条互联网金融自律的基本原则是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公平公开、自律阳光。
第四条倡议全行业从业者加入本公约,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优化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二章自律条款
第五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金融业、互联网行业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区域地方相关的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公众利益,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第六条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
第七条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守用户信息秘密;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作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与用户无关的并有可能损害用户利益的经营活动,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做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九条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以及金融信息
服务管理的规定,自觉履行互联网金融的自律义务:
(一)自觉维护平台的公正透明,确保交易双方所提供的信息安全。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的项目信息、项目目的、借款流程等信息应公开透明,不隐瞒不欺骗;
(二)投资者资金应专款专用,不能将网络融资资金挪作他用;
(三)增强自身风险控制能力。防范因互联网金融高频交易产生的新的系统性风险;提升平台技术管理能力,减少并尽可能杜绝因计算机病毒、电脑黑客攻击、网络金融诈骗等造成的用户资金损失;
(四)应加强网络借贷资金流向的动态监测,自觉遵守国家反洗钱监管要求,合理引导资金有效流动;如资金产生异动,自觉向相关国家部门反映问题。
第十条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应自觉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不支持、不鼓励诋毁竞争对手、虚假制造有关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
第十一条在线理财产品应合理合法宣传,不夸大其收益率,同时应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全行业从业者共同防范计算机恶意代码或破坏性程序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反对制作和传播对计算机网络及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恶意攻击能力的计算机程序,反对非法侵入或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篡改用户信息。
第十三条加强沟通协作,研究、探讨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战略,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第十四条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交流,合作开发,共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
第十五条鼓励企业、科研、
教育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等,为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十六条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参与同行业国际规则的制定,自觉遵守我国签署的国际规则。
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如想对草案及征求意见稿提供意见建议,可发送至邮箱:zx@smegx.gov.cn
联系人:郑欣 电话 :18077109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