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女色”案被告人有悖伦理 法官吁强化精神文明

作者: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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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15 23:21:48
来源:联合网

原标题:多起“女色”案被告人有悖伦理 法官吁强化精神文明

  中新网无锡1月15日(孙权 苟连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近年来,部分犯罪嫌疑人从“女色”中嗅到了“商机”。15日从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接连审理的几起相关案件中,被告人为了赚钱不惜将身边的女孩子拉下水,让她们出卖色相,这些妙龄女子中,居然有他们的老婆、未婚妻、女朋友等。

  “在传统道德伦理中,让至亲的人出卖色相赚钱,这个有悖正常伦理的。”北塘区人民法院法官认为,这种肆意践踏道德底线的犯罪现象需要引起社会大众的警惕和反思,除了给予犯罪人刑罚惩处外,需要从根源上寻找这些人人性堕落的原因,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双胞胎兄弟均让女友当“酒托女”

  2014年1月14日上午,无锡市北塘法院1号法庭和2号法庭同时审理了两起诈骗案,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分别是两对情侣,更让人惊讶的是,两个男孩子还是双胞胎兄弟。

  姚大宝和姚小宝是一对孪生兄弟,今年都27岁,两人都只有小学文化。由于打工赚钱辛苦,姚小宝没事就上网,逐渐在一个朋友的“指导”下慢慢对“酒托”开了窍。经不住朋友的“劝导”,姚小宝带着90后女友小洁从东北老家出来赚钱,他还劝说在上海打工的姚大宝及其女友小晴一起加入。随后,弟兄俩带着各自年轻貌美的女友来到无锡,开始了“酒托”赚钱之路。

  法庭经审理查明,去年5月底开始,姚氏兄弟俩扮演“传号手”的角色,专门负责在宾馆通过网络联系“操盘手”,让操盘手通过一夜情网站、微信等途径需找合适对象,然后姚大宝兄弟俩将具体信息发给各自的女朋友,让她们冒充聊天中的女孩子的身份,以相亲、交友的名义,和男孩子见面,带对方去凤凰城非凡领地休闲吧高额消费。其中,姚大宝及其女友实施诈骗4次,骗得6908元;姚小宝及其女友实施诈骗12次,骗得6350元。

  受害人王某说,小洁当时点了两杯饮料,一小碟牛肉干,一碟香蕉片和一碟山楂片,结账时就要了364元,明显高出市场价很多,喝完饮料后他就走了。

  另外一个受害人何某说,他跟女孩子在微信上认识不久,小晴就约他晚上11点多见面,他当时就觉得很不正常,但他还是赴约了。小晴拒绝到何某建议的一家咖啡厅见面,把何某带到了非凡领地休闲吧,点了两杯饮料、一个果盘和一碟瓜子,结账时收费460元。何某意识到肯定是遇到酒托了,他担心当场揭穿会惹怒休闲吧的男服务员们,所以他提出AA制,扔下230元赶紧离开了。

  在多名群众报警后,警方很快将他们全部抓获。北塘法院没有当庭判决,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迫于生计”他介绍未婚妻卖淫

  徐明和女友李婷在老家办过结婚酒席,虽然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他言谈之中已经将李婷称之为“妻子”了,只不过,他并没有好好关爱他的未婚妻,为了快速赚钱,他说服李婷卖淫,而他自己就是帮李婷联系“客户”的皮条客。

  32岁的徐明与李婷一直在浙江萧山打工,去年8年底,他们来到无锡投靠在足浴店工作的表弟,没想到的是,足浴店并不招工,而且表弟所住的地方并不方便他们居住,不得已之下,他们住到了一个快捷酒店里。

  由于打工并没有攒下多少钱,吃住在酒店的开销又很大,二人很快就没什么钱了。就在这个时候,徐明在新疆打工的妈妈因为意外把胳膊摔骨折了,工地赔偿一时又拿不到,徐明妈妈就一直给徐明打电话要他汇钱看病。

  徐明手中没钱,他向李婷提出,由他在网上招嫖,让李婷出台卖淫赚钱。李婷一开始听了徐明的建议觉得很荒唐,当即拒绝。可是,他们二人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徐明三番五次劝说李婷,在徐明妈妈又一次打来电话要钱治病后,李婷最终松口答应了徐明的提议。

  1月7日,北塘法院审结了这起介绍卖淫案。经审理查明,李明利用聊天交友软件发布招嫖信息,先后4次介绍妻子李婷到酒店卖淫,得赃款36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介绍卖淫最,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追缴违法所得3600元。

  为赚钱他让老婆当诱饵出演“仙人跳”

  30岁姜江遇到32岁小梅,两人“姐弟恋”进行得很顺利,小梅主动提出了结婚,姜江提出自己没钱,但小梅表示不介意,二人很快领取了结婚证。

  步入婚姻殿堂后,姜江多次表示,没钱的日子不好过。小梅则回忆起了自己在足浴店、浴室等地打工时遇到的几个有钱老板,她常常感叹过日子有钱没钱还真是不一样,不过有钱人都不太老实,曾经有个老板还提出要小梅做他的情人。小梅把这些以前的事情当作笑话讲给姜江听,没想到这些话却“启发”了姜江,让他从中嗅到“商机”。

  姜江逐渐萌发了“仙人跳”的赚钱思路。他提出,让小梅去勾引那些老板开房,然后自己去抓奸,趁势大大敲一笔钱财。

  小梅一开始拒绝了,但她经不住姜江一次两次软磨硬泡,为了当上有钱人,她最终还是答应了姜江的建议。小梅找到了曾经提出要她做情人的大老板林某,甜言蜜语后约林某开房,林某欣然赴约,当二人在房间内脱掉衣服后,小梅瞅准时机悄悄用手机告诉守候在隔壁房间的老公姜江,并悄悄打开房门。

  姜江带着人一拥而入,将林某踹到一角,并拍下裸照。姜江向林某表明自己的身份,然后问林某怎么办,并作势假装要通知林某的老婆。林某抱着头蹲在墙角,一看见姜江他们要打电话,赶紧阻止,并主动提出愿意赔钱。看见姜江愿意拿钱,林某甚至还趁机提出让姜江同意小梅今后正式做他的长期情人。

  就这样,姜江利用妻子的美色,先后4次得手,得赃款12万3千元。近日,北塘法院审结此案,认定姜江和小梅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各处罚金5万元。而那个和姜江一起去“捉奸”的同案犯也被判处2年9个月有期徒刑。

  肆意践踏道德底线犯罪现象应引起警惕

  这几起刑事案件的作案手法都很老套,没有多少新意,案件容易侦破,定罪量刑也都相对明确。北塘区人民法院刑庭多名法官直言,与以前的此类案件相比,犯罪嫌疑人除了出现年轻化的特征之外,另外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他们出卖色相的同案犯与他们之间有着密切关系:或者是朋友,或者是恋人,有些就是他们的亲人,甚至是妻子。

  北塘区人民法院法官认为,在传统道德伦理中,让至亲的人出卖色相赚钱,这个有悖正常伦理的。这些行为除了触犯刑法外,更是赤裸裸践踏了亲情、友情、爱情。这种肆意践踏道德底线的犯罪现象需要引起社会大众的警惕和反思。(文中所用为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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