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升学就业无影响

作者:联合网
字体:
发布时间:2014-01-31 08:13:46
来源:联合网

原标题:浙江实施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升学就业无影响

  杭州某中学高三学生小吴一时糊涂,偷了同学手机,构成盗窃罪,因为认罪态度好,情节较轻,当时检察院对小吴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经过调查和研究,将小吴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小吴2013年顺利被上海某高校录取。

  今后,像小吴这样的幸运儿将不再是个例。由浙江省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28日正式施行。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将被封存,且对今后的升学入伍就业不会造成影响。

  《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封存的犯罪记录包括立案文书、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审判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从立案侦查到刑罚执行完毕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案件材料。在新闻报道、法制宣传等活动中,一般不得使用被封存的犯罪记录内容;确需使用的,不得公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所读学校等可推知其真实身份的信息等。

  根据新的规定要求,浙江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档案库,并实行专门的管理及查询制度。对于犯罪记录封存的未成年人,封存决定机关应告知其在就学、入伍、就业的时候,免除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义务。

  同时,为了免除有关犯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实施办法》还明确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障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在入学、复学、升学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将有关法律文书归入学生档案。(记者方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网版权相关声明: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laoyufu99@163.com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联合资讯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新闻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美食营养 | 美食助兴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理财生活 | 创富故事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联 合 网 版 权 所 有,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粤ICP备08015068号